TIANJINSHI BINHAI XINQU HEATING GROUP LIMITED COMPANY

车站北路供热站燃煤锅炉改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16年滨海新区改燃并网工程第一批
车站北路供热站燃煤锅炉改燃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报告表
津环验字【2017】第013
天津市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176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监测报告说明
1、“监测报告”无本公司监测报告专用章无效。
2、复印报告未重新加盖监测报告专用章无效。
3、“监测报告”无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无效。
4、监测委托方如对监测报告有异议,须于报告之日起三日内,
向本公司提出。
5、对于非本公司人员采集的样品,结果仅对送检样品结果负责。
6、对现场不可复现的样品,仅对采样或监测所代表的时间和空
间负责。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电 话:(022)87671616
传 真:(022)87671630
邮政编码:300191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建设项目名称 2016年滨海新区改燃并网工程第一批车站北路供热站
燃煤锅炉改燃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路3759号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设计能力 拆除原锅炉房内5台燃煤热水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等;新建3台
46MW和1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及其辅机等
实际能力 拆除原锅炉房内5台燃煤热水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等;新建3台
46MW和1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及其辅机等
环评时间 2016年7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17.3.13-2017.3.16
投入试生产时间 2016年11月 环评审批部门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环评编制单位 三河市常青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128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285万元 比例% 2.2
实际总投资 1280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285万元 比例% 2.2
验收监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
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3.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004]58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办法》;
4.        津环保监测[2003]61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5.        津环保监测[2004]234号《关于下发〈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的通知》;
6.        三河市常青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2016年滨海新区改燃并网工程第一批车站北路供热站燃煤锅炉改燃工程环境
影响报告表》;
7.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6年滨海新区改燃并网
工程第一批车站北路供热站燃煤锅炉改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附件1);
8.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环科检测技
术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函》(附件2);
9.        本项目验收监测方案;
10.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该项目有关的基础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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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为落实天津市“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建设生态环保城市,天津市滨海新区
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投资 12800 万元人民币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2016 年滨海新
区改燃并网工程第一批车站北路供热站燃煤锅炉改燃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原锅炉房内2台29MW和2台14MW燃煤热水锅炉及其附属设备进行拆除,
1台56MW燃煤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原 80m烟囱停用,新建3台46MW和1台
29MW燃气热水锅炉及其辅机,新建4根26m烟囱;拆除北侧引风机、沉淀池、烟道及辅机、南侧拆除部分变电站房间、上煤除渣系统等。北侧新建1座中低压
调压柜,并进行设备、电气仪表及烟道的安装。
2、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车站北路供热站内,北临福州道,东临车站北路。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见附图1和附图2。
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改造后燃气锅炉房为丁类多层厂房,耐火等级二级,建筑面积为2938m2,占地面积为 1263m2,建筑高度为 24.5m。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锅炉房内2台29MW和2台14MW燃煤热水锅炉及其附属设备进行拆除,1台56MW燃煤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原80m烟囱停用,新建3台46MW和1台29MW
燃气热水锅炉及其辅机,新建 4 根26m 烟囱;拆除北侧引风机、沉淀池、烟道及辅机、南侧拆除部分变电站房间、上煤除渣系统等。北侧新建1座中低压调压
柜,并进行设备、电气仪表及烟道的安装。
本项目改造建、构筑物情况见表 1,锅炉改造方案见表 2,改造后主要经济
技术指标见表3。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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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改造建、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层数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层高 建设内容
1   锅炉房 2层 1263m2 2938m2 24.5m 利用原有锅炉房建
筑主体,改造 2 台29MW和2台14MW 部分燃煤锅炉房,改
为 3 台 46MW 和 1 台 29MW 燃气锅炉房,与保留56MW 燃
煤锅炉之间采用防
火墙分隔
2 燃气调压站 1层 45m2 / / 新建
3 北侧引风机室 1层 300m2 / / 拆除
合计 1608m2 2938m2 / ——

项目锅炉改造方案一览表

锅炉名称 原有排气筒使用状况 改造内容 改造后
56MW燃煤热水锅炉 共用一根80m排气筒 56MW锅炉及辅机
和80m烟囱保留
停用
29MW燃煤热水锅炉 拆除 改为3台46MW和
1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新建4根烟囱,一炉一烟囱,
每根烟囱26m
29MW燃煤热水锅炉
14MW燃煤热水锅炉 备用
14MW燃煤热水锅炉 备用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1 锅炉台数及容量 MW 3×46+1×29 共计167MW
2 供热面积 m2 234.53 ——
3 最大小时热负荷 MW 167 ——
4 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 h 2420 ——
5 年供热量 MW.h/年 404140 锅炉满负荷
6 锅炉热效率 % ≥93 ——
7 年燃气耗量 Nm3/年 42652500 锅炉满负荷
8 折算年耗标煤量 万吨/年 56727.825(标煤) 折算系数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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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工艺设备
改造后主要工艺设备见表4。
主要工艺设备一览表
∅∅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性能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燃气热水
锅炉
SZS46-1.6/130/70-Q
Q=46MW
t=130/70°C P=1.6MPa
单台耗天然气量
4875Nm3/h
单台烟气量:
70631Nm3/h
3 新增
SZS29-1.6/130/70-Q Q=29MW t=130/70℃
P=1.6MPa
单台耗天然气量:
3000NM3/h
单台烟气量:
47933NM3/h
新增
2 鼓风机 Q=65000m3/h
P=7000Pa
N=200KW 4P变频 3 新增
Q=41000m3/h
P=8091Pa
N=132KW 4P 变频 新增
3 节能器 —— —— 4 新增
4 减震消声
装置
风机隔音罩、燃烧器
隔音罩
—— 4 新增
5 钢烟囱 1.7m H=26m —— 3 新增
1.5m H=26m —— 1 新增
6 补水泵 Q=70t/h 0.6MPa —— 2 新增
二用不备
7 一次网循
环泵
Q=1200m3/h H=0.18Mpa N=90kW —— 4 新增
三用一备
8 软水器 处理水量32t/h —— 1 新增
9 除氧器 处理水量32t/h —— 1 新增
10 软化水箱 40m3 —— 1 新增
11 除氧水箱 40m3 —— 1 新增


5、公用工程
①给水:本项目给水系统接自室外市政给水管网,作为生产和生活合用给水
管网。项目无新增生活用水。本工程供热站项目用水主要是软水制备用水。软水
制备用水量约60m3/h(一天按20 h 计,即1200m3/d)。
②排水:本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过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
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废水为锅炉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离子交换树酯再生废水和锅炉排浓水。废水产生量共560m3/d,该部分排水属于清净下水,经管道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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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的排污降温池内,冷却后排至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新河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无新增生活用水。原有锅炉房职工工作及办公设施设置卫生间和浴室所排放的生活污水,按照职工人数47人,用水指标 100 L/(人·d),排水系数 90%计
算,项目改建后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2m³/d。项目改造后全厂水平衡见图1。
改造后全厂水平衡图 单位m³/d
③供电:本项目燃气锅炉房负荷等级定为二级负荷。原有变电站位于厂区内,
变电站装机容量为2台1250kVA及1台100kVA变压器,供电电源电压为10kV,双电源进线。
④采暖制冷:本项目自行供热,办公区夏季制冷采用分体式空调方式。
⑤其他:本项目不设职工厨房及食堂。
6、劳动定员及年工作时间
本项目车站北路供热站职工人员编制共47人,改造前后职工人数不变。职工年工作天数250天。锅炉日运行20h,年运行121天,共计年运行2420h。
7、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1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85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环境
治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以及排污口规范化设施等,占总投资的 2.2%。具体情况见表5。
环保投资分类

序号 环保措施 投资(万元) 备注
1 施工期环境治理 12 围挡、防尘、防噪、减震
2 废气治理 200 低氮燃烧器等
3 噪声治理 72 选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
4 排污口规范化设施 1 排放源标志牌、废气、废水采样点(口)等
5 总计 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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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简介
本项目锅炉运行工艺流程见图2:
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燃气锅炉工艺简要说明:
(1)燃烧系统:天然气首先经管道引入锅炉房,由站内燃气调压站计量调
压后 再经总关断阀、自力式压力调节阀,然后经流量计计量天然气流量进入天然气母管分支管道输送至炉前,最后经燃烧器调节天然气和所需空气比例送入燃烧室燃烧,4台燃气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所需的空气由鼓风机供给,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经锅炉内各受热面换热后由排气筒外排。
(2)热力系统:锅炉热力系统由锅炉主体和相应辅助设备组成。热网循环
水经热网循环水泵升压后进入锅炉进行加热,加热后的带压热水(或者经换热系统置换后的带压热水)利用市政供热管网向个小区供热。换热后的循环水回至热网循环水泵入口,同时循环水补水补充道热 网循环水泵入口处,进行下一次热力循环。
(3)本项目锅炉水处理工艺主要为软化、除氧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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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软化:采用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对给水进行软化处理,即通过离子交换
树脂吸附水中的钙、镁离子(形成水垢的主要成分),降低水的硬度,以防止锅炉内壁结垢,降低锅炉传热性能。树脂由供应商定期进行再生利用或更换。
②  除氧:锅炉给水中的溶解氧会腐蚀热力系统的金属。本项目采用海绵铁
除氧器进行除氧,其原理为:含有氧气的水进入除氧器,穿过海绵铁滤料层(这
种特制的海绵铁滤料具有巨大的比表面积),可使水中的溶解氧与铁发生彻底的氧化反应,从而把水中的氧去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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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处置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新建3台46MW和1台29MW的燃气热水锅炉,大气污染物为燃气
锅炉燃烧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4台燃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烟气分别由1根26m高烟囱P1~P4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离子交换树酯再生废水和锅炉排
浓水。项目未新增职工,不产生新增生活污水。全厂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新
河污水处理厂;离子交换树酯再生废水、锅炉排浓水经排污降温池冷却后由市政管网排入新河污水处理厂。根据废水排放特征,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pH等。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锅炉燃烧器、鼓风机、补水泵、循环水泵等锅炉设备以
及燃气调压站内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安装隔声罩、消声器、机座底部安装减震垫,并采
取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等措施后,可有效防止机械噪声向外传播。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新固体废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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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锅炉燃气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DB12/ 151-2016)燃气锅炉限值,具体限值见表6。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标准来源
1 颗粒物 10 DB12/ 151-2016表2
2 二氧化硫 20
3 烟气黑度 1级
4 氮氧化物 80

2、废水执行标准
废水中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中的三级标准,pH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具体限值见表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 浓度限值(mg/L) 标准来源
1 化学需氧量 500 DB12/356-2008表1中三级标准
2 五日生化需氧量 300
3 悬浮物 400
4 氨氮 35
5 总磷 3.0
6 pH 6~9(无量纲) 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
4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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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标准来源
1类(南侧、西侧) 55dB(A) 45 dB(A) GB12348-2008
4类(东侧、北侧) 70dB(A) 55 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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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项目、点位与频次
1、废气
废气监测项目、点位及频次见表9。监测点位图见图3。
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污染源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测点数 监测频次
锅炉燃气废气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气黑度
◎1:P1排气筒出口
◎2:P2排气筒出口
◎3:P3排气筒出口
◎4:P4排气筒出口
4 3周期,
4频次/周期

2、废水
废水监测项目、点位及频次见表10。监测点位见图3。
10 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监测点位 点位数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项目废水总排口 1 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
悬浮物、氨氮、总磷、pH
3周期,
4频次/周期

3、噪声
噪声监测项目、点位及频次见表11。监测点位图见图3。
1噪声监测项目、点位及频次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点位数 监测频次
厂界噪声
(等效声级Leq)
东侧 3       3周期
4频次/周期
南侧 2
西侧 3
北侧 2

监测点位:于厂区四周界外1米,布设噪声监测点位10个(▲S1~▲S10)。监测频次:共监测3周期,每周期监测4频次(昼间2频次、夜间2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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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本项目监测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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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验收监测方法及依据
1、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见表12。
12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类别 项目 采样方法 采样方法依据 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依据
排气筒 颗粒物 S型皮托管等
速采样法
GB/T
16157-1996
重量法 GB/T
16157-1996
二氧化硫 仪器直读法 HJ/T57-2000 定电位电解法 HJ/T57-2000
氮氧化物 仪器直读法 GB/T
16157-1996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烟气黑度 目视法 HJ/T398-2007 林格曼烟气
黑度图法
HJ/T398-2007

2、废水监测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见表13。
13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项目 分析方法 标准依据
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盐法 GB11914-89
五日生化需氧量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悬浮物 重量法 GB 11901-89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11893-89
pH 玻璃电极法 GB 6920-86

3、噪声监测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监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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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验收监测结果
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在验收监测期间,该厂生产负荷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况75%以上的要求(附件3)。
2、废气监测结果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4。
14 供热锅炉燃烧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采样日期 监测结果(mg/m3 标准
限值
频次 频次 3频次 频次
P1排气筒
出口
颗粒物 2017-3-13 5.48 4.36         4.27 4.81 10
2017-3-14 4.20 3.19 4.53 5.69
2017-3-15 3.79 3.80 2.99 3.69
二氧化硫 2017-3-13 3.18 3.19 6.32 3.17 20
2017-3-14 2.92 2.95 5.87 2.97
2017-3-15 2.99 5.95 2.98 2.98
氮氧化物 2017-3-13 54.3 57.5 51.8 55.6 80
2017-3-14 68.4 66.5 70.6 65.2
2017-3-15 63.9 65.2 66.9 64.5
烟气黑度 2017-3-13 <1 <1 <1 <1 1 级
2017-3-14 <1 <1 <1 <1
2017-3-15 <1 <1 <1 <1
P2排气筒
出口
颗粒物 2017-3-13 4.50 7.03 4.97 5.34 10
2017-3-14 2.09 3.37 4.82 6.18
2017-3-15 0.763 1.87         2.07 2.35
二氧化硫 2017-3-13 6.11 3.04 3.03 3.07 20
2017-3-14 6.11 3.04 3.09 3.05
2017-3-15 5.55 2.79 2.78 5.55
氮氧化物 2017-3-13 70.0 68.8 65.7 70.8 80
2017-3-14 78.4 73.8 75.4 75.2
2017-3-15 74.8 77.5 78.4 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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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采样日期 监测结果(mg/m3 标准
限值
频次 频次 3频次 频次
  烟气黑度 2017-3-13 <1 <1 <1 <1 1 级
2017-3-14 <1 <1 <1 <1
2017-3-15 <1 <1 <1 <1
P3排气筒
出口
颗粒物 2017-3-13 4.06 3.99 2.72 4.75 10
2017-3-14 2.48 5.60 6.27 6.27
2017-3-15 2.39 2.12 1.39         2.82
二氧化硫 2017-3-13 6.14 6.13 3.09 3.04 20
2017-3-14 3.07 6.21 3.14 3.12
2017-3-15 3.02 5.99 3.00 3.02
氮氧化物 2017-3-13 71.5 73.4 72.7 76.4 80
2017-3-14 74.5 78.4 73.6 76.4
2017-3-15 78.2 73.6 75.6 77.3
烟气黑度 2017-3-13 <1 <1 <1 <1 1 级
2017-3-14 <1 <1 <1 <1
2017-3-15 <1 <1 <1 <1
P4排气筒
出口
颗粒物 2017-3-13 6.43 5.13 2.88 1.62         10
2017-3-14 2.17 3.70 3.71 5.72
2017-3-15 3.86 1.87 3.66 5.09
二氧化硫 2017-3-13 3.05 3.02 6.11 3.04 20
2017-3-14 2.97 2.99 2.96 5.96
2017-3-15 2.93 2.92 5.89 2.93
氮氧化物 2017-3-13 73.3 70.1 75.1 69.5 80
2017-3-14 71.6 75.3 73.1 74.1
2017-3-15 71.3 72.2 76.6 66.7
烟气黑度 2017-3-13 <1 <1 <1 <1 1级
2017-3-14 <1 <1 <1 <1
2017-3-15 <1 <1 <1 <1

由表14监测结果分析,该项目三个监测周期中,P1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
排放浓度为 5.69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 6.32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0.6mg/m3、烟气黑度均小于1级,P2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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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为 7.03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 6.11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
79.8mg/m3、烟气黑度均小于 1 级,P3 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27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 6.21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8.4mg/m3、烟气黑度均小于 1 级,P4 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43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 6.11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6.6mg/m3,烟气黑度均小于 1级,监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151-2016)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3、废水监测结果
废水监测结果见表15。
15 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监测
频次
监测结果(mg/L
化学需
氧量
五日生化
需氧量
氨氮 悬浮物 总磷 pH
(无量纲)
2017-3-13 1 频次 20.9 1.8     2.33 5 0.10 8.96
2 频次 49.0 1.6 2.27 5 0.12 8.96
3 频次 32.9 1.6 2.37 6 0.10 8.94
4 频次 39.0 0.8     2.24 4L 0.11 8.98
日均值 35.4 1.4 2.30 5              0.11 8.94~8.98
2017-3-14 1 频次 22.0 2.8 2.35 24 0.12 8.87
2 频次 31.7 1.8 2.29 16 0.20 8.90
3 频次 22.2 1.3 2.28 10 0.14 8.92
4 频次 23.1 1.6 2.36 4 0.19 8.94
日均值 24.8 1.9 2.32         14 0.16 8.87~8.94
2017-3-15 1 频次 29.3 5.2 3.02 56 0.32 8.96
2 频次 30.2 1.4 2.93         25 0.33 8.98
3 频次 31.1 2.7 2.92 11 0.34 8.97
4 频次 33.5 5.5 3.00 22 0.36 8.96
日均值 31.0 3.7 2.97 28 0.34 8.96~8.98
标准限值 500 300 35 400 3.0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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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由表15 监测结果分析:经 3个周期的监测,该项目废水总排口处化学需氧
量三日监测日均值分别为35.4mg/L、24.8mg/L、31.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三日监测日均值分别为 1.4mg/L、1.9mg/L、3.7mg/L,氨氮三日监测日均值分别为2.30mg/L、2.32mg/L、2.97mg/L,悬浮物三日监测日均值分别为 5mg/L、14mg/L、28mg/L,总磷三日监测日均值分别为 0.11mg/L、0.16mg/L、0.34mg/L,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表1中三级标准;pH三监测浓度范围分别为 8.94~8.98、8.87~8.94、8.96~8.98,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4、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数据统计结果见表16。
16 噪声监测数据统计结果

测点号 测点位置 昼间 夜间
Leq[dB(A)] 主要声源 Leq[dB(A)] 主要声源
S1 东侧厂界外1米 62.4 交通 50.3 交通
S2 东侧厂界外1米 62.6 交通 50.5 交通
S3 东侧厂界外1米 63.7 交通 51.2 交通
S4 南侧厂界外1米 52.7 工业 43.2 工业
S5 南侧厂界外1米 51.5 工业 42.7 工业
S6 西侧厂界外1米 51.1 工业 43.1 工业
S7 西侧厂界外1米 51.5 工业 43.2 工业
S8 西侧厂界外1米 52.1 工业 42.8 工业
S9 北侧厂界外1米 63.2 交通 51.0 交通
S10 北侧厂界外1米 63.3 交通 51.4 交通

由表16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分析:经2017年3月13日~16日三个周期的监测, 该项目南侧、西侧厂界昼间噪声声级在 51.1~52.7 dB(A)之间,夜间噪声声级在42.7~43.2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1类区域标准限值;东侧、北侧厂界昼间噪声声级在62.4~63.7dB(A)之间,夜
间噪声声级在50.3~51.4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域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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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次验收确定的总量控制污染因
子为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采用实际监测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1)废气排放总量计算公式:
G = ∑Q ×N ×10-3
式中:G:排放总量(吨/年)
∑Q:各工位有组织排放平均排放速率之和(公斤/小时)
N:全年计划生产时间(小时/年)
(2)废水排放总量计算公式:
G=C×Q×10-6
式中G:排放总量(吨/年)
C:排放浓度(毫克/升)
Q:废水年排放量(吨/年)
本项目新建 3 台 46MW 和 1 台 29MW 锅炉单台年运行时间为 2420 小时,生活污水年排放量1050吨(建设单位提供数据),统计结果见表17。
17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t/a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排放量 环评预测值
废气 颗粒物 0.379 5.98
二氧化硫 0.539 7.68
氮氧化物 9.97 45.02
废水 化学需氧量 0.032 0.52
氨氮 0.003 0.04

由表17统计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379t/a,二氧化硫0.539t/a,氮氧化物 9.97t/a,化学需氧量 0.032t/a,氨氮 0.003t/a,均低于环评预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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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质量保证措施
1、在监测过程中及时了解工况情况,保证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有关验收监
测的要求。
2、废气监测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有组织排放源监测技术要求执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373-2007)。采样仪器逐台进行气密性检查、流量校准。
3、废水监测质量保证执行国家环保局颁发的《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91-2002),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技术要求参见《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现场监测中按照采样操作规程加采现场空白和10%平行样,实验室中要求空白测定值应小于分析方法的最低检出限,平行双样的相对偏差均在允许范围之内。测试中使用质控样,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无质控样
品的进行加标回收。
4、噪声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监测技
术规范》(噪声部分)和标准方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所用监测仪器性能均符合国
家标准《电声学 声级计第一部分:规范》(GB/T 3785.1-2010)中的规定,仪器均通过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
5、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采样、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采样仪器及
实验分析仪器均经国家有关计量部门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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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检查
1、该项目各种批复文件齐备。
2、该公司制定了完整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严格管理。
3、该项目涉及的各项环保设施均运转维护正常,已落实排污口规范化要求(附
图4)。
4、环评及环评批复中需落实的问题检查。

序号 环评批复的要求 实际落实情况
1 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 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 4 台燃气热水锅炉废气通过 4 根 26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4台燃气热水锅炉废气通过4根
26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 生活污水依旧经原有市政管网排入
新河污水处理厂;离子交换树酯再生废水、锅炉排浓水经排污降温池冷却后由市政管网排入新河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经原有市政管网达标
排入新河污水处理厂;离子交换树酯
再生废水、锅炉排浓水经排污降温池
冷却后由市政管网达标排入新河污水处理厂。
4 生活垃圾分类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
清运处理。
本项目无新固体废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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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验收监测结论
一、你公司投资 12800 万元人民币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 2016年滨海新区
改燃并网工程第一批车站北路供热站燃煤锅炉改燃工程。项目北临福州道,东临车站北路。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锅炉房内2台29MW和2台14MW燃煤热水锅炉及其附属设备进行拆除,1 台 56MW 燃煤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原 80m 烟囱停用,新建3台46MW和1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及其辅机,新建4 根26m烟囱;拆
除北侧引风机、沉淀池、烟道及辅机、南侧拆除部分变电站房间、上煤除渣系统
等。北侧新建1座中低压调压柜,并进行设备、电气仪表及烟道的安装。项目环
保投资285万元,占总投资的2.2%。于2016年11月投入试运行。
二、你公司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
间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期间基本完成了环
保设施的建设。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能够同时投入使用。
三、天津市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表明:经三个周期的监测,P1
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 5.69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
6.32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0.6mg/m3、烟气黑度均小于1 级,P2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03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6.11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9.8mg/m3、烟气黑度均小于1级,P3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27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6.21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8.4mg/m3、烟气黑度均小于1级,P4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43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6.11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6.6mg/m3,烟气黑度均小于1 级,监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16)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该项目废水总排口处化学需氧量三日监测日均值分别为 35.4mg/L、
24.8mg/L、31.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三日监测日均值分别为1.4mg/L、1.9mg/L、
3.7mg/L,氨氮三日监测日均值分别为 2.30mg/L、2.32mg/L、2.97mg/L,悬浮物三日监测日均值分别为 5mg/L、14mg/L、28mg/L,总磷三日监测日均值分别为
0.11mg/L、0.16mg/L、0.34mg/L,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12/356-2008)表 1 中三级标准;pH 三监测浓度范围分别为 8.94~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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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8.87~8.94、8.96~8.98,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该项目南侧、西侧厂界昼间噪声声级在51.1~52.7 dB(A)之间,夜间噪声声
级在 42.7~43.2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 类区域标准限值;东侧、北侧厂界昼间噪声声级在62.4~63.7dB(A)之间,夜间噪声声级在 50.3~51.4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域标准限值。
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379t/a,二氧化硫0.539t/a,氮氧化物
9.97t/a,化学需氧量0.032t/a,氨氮0.003t/a,均低于环评预测值。
四、建议:
1、进入车辆禁止鸣放喇叭,设置减振拱以减少交通噪声。
2、搞好绿化工作和景观的日常管理,提高绿化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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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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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附件2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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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1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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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2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附图3
附图3 项目平面布置图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附图4-1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附图4-2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附图4-3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附图4-4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验字【2017】第013号
附图4-5
附图4 排污口规范化

2017年7月6日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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