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法》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军思想,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武装工作,达到提升集团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水平,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法》。
在此次学习中集团民兵人员详细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也是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民兵是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的民兵组织领导体制。国防法中明确了其所要承担的任务和性质:民兵是在军事机关的领导下,担任战备执勤,防卫作战任务,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和各种抢险救灾等任务。
武装部部长李宝旺从《民兵法》的背景,修正情况和重点内容作了深入细致的讲解,使民兵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法治意识,强调了民兵与部队是相结合制度,并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分为一、二类预备役,并详细明确了民兵的隶属关系、基本任务、组成构架及年龄界限,使民兵实现了国有制式化,希望民兵同志在学习后,能充分认清形势,尽快地从思想上将身份转变过来,同时要求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更好地在应对急、难、险、重等任务中做出应有的贡献及义务。
2021年6月28日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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